当前,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时期,按照济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(指挥部)制定的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发热人员筛查管理的通知》,自2月13日起,济南所有零售药店暂停向市民销售治疗发热、咳嗽的药品。同时核酸检测范围扩大至到发热门诊就诊的所有不明原因的发热(≥37.3℃)患者,尽查尽检。
此次零售药店暂停销的药品包括抗微生物药——青霉素、头孢菌素类、大环内酯类、其他抗生素、抗病毒药;解热镇痛、抗炎类;呼吸系统用药——袪痰药、镇咳药、平喘药三类化学药品。解表剂;清热剂;化痰、止咳、平喘剂;开窍剂四类中成药和以解表药、清热药、化痰、止咳、平喘药组方为主的中药饮片。
济南为什么暂停所有零售药店向市民销售治疗发热、咳嗽的药品?疫情防控期间,发热、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患者如何就诊?济南市如何建立分级分类诊疗管理模式?针对这些市民关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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